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属灵流注从其源头到结果是何性质
ISB18.迄今为止,人们推断属灵流注是从灵魂进入身体,而不是从神进入灵魂,从而进入身体的。之所以如此推断,是因为没有人知道灵界和那里的太阳,而一切属灵事物都源于这太阳,如同源于自己的源泉;从而也没有人知道属灵事物进入属世事物的流注。
现在,我因被恩准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因而得以看见两个世界和两个太阳,故出于我的良心有义务传达这些事。因为知道的东西若不传达给其他人,知道又有什么用呢?岂不像是搜集财富,把它们储藏在棺材里,只是偶尔看一看,数一数,却不想着拿出来使用吗?属灵的贪婪不是别的。
但为叫人们充分了解何为属灵流注及其性质,有必要知道属灵之物本质上是什么,属世之物本质上又是什么,以及人类灵魂是什么。因此,为免得这部短著因对这些主题的无知而存在瑕疵,查阅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一些记事是很重要的,如:涉及属灵之物的记事(326–329节);涉及人类灵魂的记事(315节);涉及属灵事物进入属世事物的流注(380节);还有更详细的(415–422节)。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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