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ISB17.谁看不出目的不是原因,而是产生原因;原因不是结果,而是产生结果;因此,它们是按顺序接连而至的三种不同事物?对一个人来说,目的是他的意愿之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会向自己提议并打算之;对他来说,原因就是其理解力的理性,因为目的通过理性寻求中间或有效原因;结果则是身体从目的和原因,并照着它们的运作。因此,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它们按顺序接连而至,并且是以高度层级接连而至的那种方式。当这三样事物出现在行为中或得以稳固时,目的就内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在结果中;于是,这三者共存于结果。因此,圣言上说,各人要照所行的受审判;因为目的或他的意愿之爱,原因或他的理解力的理性,一起存在于结果,也就是他的身体行为中;因此,整个人的品质就包含在它们里面。
那些不知道这些真理,从而没有区别理性对象的人,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思维观念终结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或沃尔夫的基质论。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如同用一个门闩那样关闭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甚至不能理性思考属灵流注,因为他们无法思考任何进展;事实上,沃尔夫论到他的基质说,它若被分开,就会陷入虚无。理解力就这样停留在它自己最初的光中,这光仅从身体感官发出,没有前进一步。因此,人们只知道属灵之物是一种精细的属世之物;动物和人一样拥有理性;灵魂是一阵风,就像人临死从胸中呼出的那口气;此外还有几个不属于光,而是属于幽暗的观念。
由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照这些层级行进,如前所示,所以显而易见,聪明实际上在于知道和区分它们,并按它们的秩序来看待它们。通过这些层级,当知道每个人的爱时,也就知道他的品质;因为如前所述,属于意愿的目的,属于理解力的原因和属于身体的结果都是从他的爱出来的,就像一棵树从它的种子出来,果实从树出来一样。
爱有三种: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天堂之爱是属灵的,世界之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是肉体的。当爱是属灵的时,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本质出来的形式,都会获得它们的属灵性质;类似地,如果主导爱是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因而是物质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最初源头出来的衍生物,都会获得物质的性质;同样,如果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或高人一等的爱,因而是肉体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都会获得它们的肉体性质。因为处于这种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其心智的思维沉浸于他的肉体。因此,如刚才所述,人若知道任何人的主导爱,同时知道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进程,这三样事物照高度层级按顺序接连而至,就知道整个人。天堂天使便以这种方式了解与他们说话的每个人:他们从他说话的语气觉察到他的爱,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形像,从他的身体姿势看到他的性格。
524.⑴死后,人所陷入的邪恶会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为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有必要将其分为以下几点:
①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
②死后,等待每个人的,是他自己的生活。
③这时,恶人将其生活的邪恶报应自己,善人将其生活的良善报应自己。
第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因而与众不同的生命。因为一切事物都有永恒的多样性,没有哪两个事物是一样的。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征。这一点从人的面相明显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人的面相是一模一样的,并且这种可能性永远不会有。原因在于,没有哪两个心智是一样的,心智生面相,或说相由心生;因为如人们所说的,面相是心智的写照,心智从人的生命汲取它的起源和形式。
除非人拥有自己独特的生命,犹如拥有自己独特的心智和脸面那样,否则,死后他就不会拥有任何与众不同的生命。事实上,天堂也不存在,因为天堂是由永恒的独特个体构成的。天堂的形式唯独来自灵魂和心智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被排列成这样的秩序,即:它们构成一体;它们凭其生命在那里的每一个人里面,如同灵魂在一个人里面的那一位构成一体。若非如此,天堂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它的形式会散架。作为每一个人的生命源头并将形式联结起来的那一位就是主。一般来说,每一种形式都由各个不同部分构成,其性质取决于其各部分的和谐协调,以及它们合为一体的排列组合。这就是人的形式。正因如此,人虽由那么多的肢体、脏腑和器官组成,却除了一体的感觉外,没有意识到在他里面或来自他的任何事物。
第二点:死后,等待每个人的,是他自己的生活。在教会,人们从圣言和以下圣言中的经文知道这一点: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祂要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在神审判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哥林多后书5:10)
照之报应各人的行为就是他的生活,因为正是他的生活产生这些行为,它们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许多年来,我被恩准与天使同在,与尘世来的新人交谈,故可以担保这一事实:在灵界,每个人都要接受检查,以查明他过得是哪种生活;他在世时所选定的生活与他在一起,直到永远。我曾与生活在几个世纪前的人交谈过,从历史知道他们的生活,发现他们的生活和历史描述得一样。我还从天使那里听说:死后,人的生命是无法改变的,因为它是照着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行为被有机组织起来的。倘若真的被改变,这个有机结构就会被摧毁、四分五裂,而这种事永远不可能发生。他们还说,这个有机结构的改变只在肉体中才有可能,在肉体被抛弃后的灵体中根本不可能。
第三点:这时,恶人将其生活的邪恶报应自己,善人将其生活的良善报应自己。邪恶的报应不是指如世上那样的指控、传讯、定罪和审判的过程,而只是邪恶本身的后果。恶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与善人分离,因为他们无法在一起。恶爱的快乐憎恶并远离善爱的快乐;在灵界,每个人都有从自己所发出的乐趣,就像气味从地上的每株植物发出一样。它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被肉体吸收和掩盖,而是从其爱自由流入属灵的氛围。因为邪恶在那里被感知为气味,所以正是这气味在指控、传讯、定罪和审判,不是在任何法官面前,而是在处于良善的每个人面前。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此外,恶人会选择他能与之生活并享受自己乐趣的同伴;并且因厌恶良善的快乐,所以他自动去往地狱他的同类那里。
良善报应的方式差不多也是一样。良善报应那些在世时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他们自己的人。这些人被预备好后,就被允许进入良善的内在快乐;然后,一条天堂之路为他们打开,通向具有同种快乐的社群。而这一切由主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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