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ISB17.谁看不出目的不是原因,而是产生原因;原因不是结果,而是产生结果;因此,它们是按顺序接连而至的三种不同事物?对一个人来说,目的是他的意愿之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会向自己提议并打算之;对他来说,原因就是其理解力的理性,因为目的通过理性寻求中间或有效原因;结果则是身体从目的和原因,并照着它们的运作。因此,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它们按顺序接连而至,并且是以高度层级接连而至的那种方式。当这三样事物出现在行为中或得以稳固时,目的就内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在结果中;于是,这三者共存于结果。因此,圣言上说,各人要照所行的受审判;因为目的或他的意愿之爱,原因或他的理解力的理性,一起存在于结果,也就是他的身体行为中;因此,整个人的品质就包含在它们里面。
那些不知道这些真理,从而没有区别理性对象的人,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思维观念终结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或沃尔夫的基质论。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如同用一个门闩那样关闭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甚至不能理性思考属灵流注,因为他们无法思考任何进展;事实上,沃尔夫论到他的基质说,它若被分开,就会陷入虚无。理解力就这样停留在它自己最初的光中,这光仅从身体感官发出,没有前进一步。因此,人们只知道属灵之物是一种精细的属世之物;动物和人一样拥有理性;灵魂是一阵风,就像人临死从胸中呼出的那口气;此外还有几个不属于光,而是属于幽暗的观念。
由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照这些层级行进,如前所示,所以显而易见,聪明实际上在于知道和区分它们,并按它们的秩序来看待它们。通过这些层级,当知道每个人的爱时,也就知道他的品质;因为如前所述,属于意愿的目的,属于理解力的原因和属于身体的结果都是从他的爱出来的,就像一棵树从它的种子出来,果实从树出来一样。
爱有三种: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天堂之爱是属灵的,世界之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是肉体的。当爱是属灵的时,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本质出来的形式,都会获得它们的属灵性质;类似地,如果主导爱是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因而是物质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最初源头出来的衍生物,都会获得物质的性质;同样,如果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或高人一等的爱,因而是肉体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都会获得它们的肉体性质。因为处于这种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其心智的思维沉浸于他的肉体。因此,如刚才所述,人若知道任何人的主导爱,同时知道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进程,这三样事物照高度层级按顺序接连而至,就知道整个人。天堂天使便以这种方式了解与他们说话的每个人:他们从他说话的语气觉察到他的爱,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形像,从他的身体姿势看到他的性格。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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