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的智慧中;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也就是爱中;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
ISB14.人类心智是指它的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天堂之光的容器,这光本质上是智慧;意愿是接受天堂之热的容器,这热本质上是爱,如前所示。这两者,即智慧和爱,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天堂,天使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它们也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这个世界,世人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
此外,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从主发出,同样结合在一起流入天使和世人的灵魂,但并未在他们的心智中按着结合被接受。形成理解力的光首先在那里被接受,形成意愿的爱逐渐被接受。这也是出于主的旨意,因为每个人都要重新受造,也就是被改造;这一切通过理解力实现。因为从幼年开始,他必须获得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些知识将教导他要过良善的生活,也就是正确地意愿和行事。意愿就这样通过理解力形成。
为了这个目的,人被赐予将其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在之光的能力,好叫他能看到他当意愿并由此做什么,还叫他能在世上有暂时的兴盛,死后则永远幸福。他若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他的意愿服从智慧,就会变得兴盛和幸福;但他若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他的意愿,就会变得不兴盛和不幸福。原因在于,意愿自出生以来就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极恶;因此,除非它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人将冲进令人发指的事,甚至会出于他与生俱来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而摧毁和屠杀所有不支持和迁就他的人。
此外,除非理解力能被分离,单独得以完善,意愿则通过它被完善,否则一个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分离,没有理解力超过意愿的这种上升,他将不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只能通过声音表达他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只能出于本能行事;更不用说他能知道属于神的事,并通过它们认识神,从而与神结合,活到永远了。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就是结合的相互元素;因为没有一种相互性,就不可能有结合,就像没有反应,就不可能有主动与被动的结合一样。唯独神进行作用,人让自己被作用;表面上看,人貌似从自己做出反应,但这种反应内在来自神。
从得到正确理解的这些事可以看出,人的意愿之爱若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是何性质,若没有被提升,又是何性质;因此,这个人是何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如果人的意愿之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这个人是何性质。他就像一只在高空飞行的老鹰,一看见下面的食物,也就是它渴望的对象,如小鸡,小鹅,甚至小羊羔,就立刻俯冲下去吞吃它们。他还像一个奸夫,把妓女藏在地下室,时而上到房子最上面的房间,与住在那里的人明智地谈论贞洁,时而又匆匆离开他的同伴,在下面与妓女纵情淫荡。
他又像塔上的窃贼,在那里假装守望,但一看见下面掠夺的对象,就急忙下去夺取。他也好比沼泽的苍蝇,纵队飞行在奔跑的马头上,但当马停下时,它们就落下来,投入沼泽之中。这就是意愿或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的人,因为那时,他仍在脚下,沉浸于自然界的不洁之物和感官欲望。那些通过理解力的智慧征服了意愿欲望的诱惑之人则完全不同。对这些人来说,理解力后来进入与意愿的婚约中,因而智慧进入与爱的婚约中,它们一起以最大的快乐住在上面。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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