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的智慧中;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也就是爱中;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
ISB14.人类心智是指它的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天堂之光的容器,这光本质上是智慧;意愿是接受天堂之热的容器,这热本质上是爱,如前所示。这两者,即智慧和爱,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天堂,天使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它们也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这个世界,世人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
此外,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从主发出,同样结合在一起流入天使和世人的灵魂,但并未在他们的心智中按着结合被接受。形成理解力的光首先在那里被接受,形成意愿的爱逐渐被接受。这也是出于主的旨意,因为每个人都要重新受造,也就是被改造;这一切通过理解力实现。因为从幼年开始,他必须获得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些知识将教导他要过良善的生活,也就是正确地意愿和行事。意愿就这样通过理解力形成。
为了这个目的,人被赐予将其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在之光的能力,好叫他能看到他当意愿并由此做什么,还叫他能在世上有暂时的兴盛,死后则永远幸福。他若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他的意愿服从智慧,就会变得兴盛和幸福;但他若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他的意愿,就会变得不兴盛和不幸福。原因在于,意愿自出生以来就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极恶;因此,除非它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人将冲进令人发指的事,甚至会出于他与生俱来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而摧毁和屠杀所有不支持和迁就他的人。
此外,除非理解力能被分离,单独得以完善,意愿则通过它被完善,否则一个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分离,没有理解力超过意愿的这种上升,他将不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只能通过声音表达他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只能出于本能行事;更不用说他能知道属于神的事,并通过它们认识神,从而与神结合,活到永远了。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就是结合的相互元素;因为没有一种相互性,就不可能有结合,就像没有反应,就不可能有主动与被动的结合一样。唯独神进行作用,人让自己被作用;表面上看,人貌似从自己做出反应,但这种反应内在来自神。
从得到正确理解的这些事可以看出,人的意愿之爱若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是何性质,若没有被提升,又是何性质;因此,这个人是何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如果人的意愿之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这个人是何性质。他就像一只在高空飞行的老鹰,一看见下面的食物,也就是它渴望的对象,如小鸡,小鹅,甚至小羊羔,就立刻俯冲下去吞吃它们。他还像一个奸夫,把妓女藏在地下室,时而上到房子最上面的房间,与住在那里的人明智地谈论贞洁,时而又匆匆离开他的同伴,在下面与妓女纵情淫荡。
他又像塔上的窃贼,在那里假装守望,但一看见下面掠夺的对象,就急忙下去夺取。他也好比沼泽的苍蝇,纵队飞行在奔跑的马头上,但当马停下时,它们就落下来,投入沼泽之中。这就是意愿或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的人,因为那时,他仍在脚下,沉浸于自然界的不洁之物和感官欲望。那些通过理解力的智慧征服了意愿欲望的诱惑之人则完全不同。对这些人来说,理解力后来进入与意愿的婚约中,因而智慧进入与爱的婚约中,它们一起以最大的快乐住在上面。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示两种地狱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这些爱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如稍后所看到的;“埃及”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也如稍后所看到的;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在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占上风,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并随着长大而逐渐进入其中,若不靠着神救主,并通过遵行诫命的生活,这些爱无法被除去;它们无法被神救主除去,除非靠近祂;遵行十诫的生活无法被赐下,除非人被祂引导。诚然,它能被赐予,但不是包含任何天堂,因而包含任何教会的生活。只有系生命的那一位才能赐予这样的生活。而主就是那生命(可参看约翰福音1:1, 4; 5:26; 6:33-35; 11:25, 26; 14:6, 19;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是地狱的众爱之首,因而是教会中的一切邪恶和随之而来的一切虚假之首,这一点如今不为人知;这些爱的快乐超过心智的一切愉悦的快乐,也是这一点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这一点可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走进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由这些人形成的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时,我看到类似的事发生了,他们被扔进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在这些地方:以赛亚书1:10; 3:8-9; 13:19; 耶利米书23:14; 49:18; 50:37, 40; 耶利米哀歌4:6; 以西结书16:46-50; 阿摩司书4:11; 西番雅书2:9-10; 申命记29:23; 32:32; 马太福音10:14-15; 11:23; 马可福音6:11; 路加福音10:10-12; 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不为人知;但当你进入灵人界时(这在死后发生),请记住它,并回想一下,你就会完全信服。然而,要知道,既有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有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后一种爱是天堂之爱,而前一种爱是地狱之爱。因此,当一种爱构成头时,另一种爱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构成头时,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源于主的对服务邻舍的爱,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但当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区分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很相似;不过,它们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区分:天堂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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