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2

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

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服的属灵事物使他能作为一个理性和道德之人,因而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

ISB12.从上面所确立的原则可以推出这一结论:灵魂穿上一副身体,就像一个人穿上一件衣服一样。因为灵魂流入人的心智,通过心智又流入身体,并携带它不断从主所接受的生命,从而间接把生命转入身体,在那里通过最紧密的结合可以说使身体活着。从这一点和上千个经历见证明显可知,属灵之物与物质材料结合,如同活力与死力结合,使人说话理性、行事道德。

表面上看,好像舌头和嘴唇出于自己里面的某种生命说话;胳膊和手以同样的方式行动;但正是本身属灵的思维在说话,同样属灵的意愿在行动,各自通过自己的器官如此行,这些器官本身都是物质材料,因为它们取自自然界。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会显现在白昼之光下,只要考虑到这种情况:从言语中除去思维,嘴巴不就立刻哑了吗?同样,从行为中除去意愿,手不就立刻停顿了吗?

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在物质材料中的表现,好比干净海绵里的丰盛葡萄酒,也好比葡萄里甘甜、待发酵的葡萄汁,还好比苹果里的美味果汁,又好比肉桂的芳香。包含所有这些事物的纤维是物质材料,它们本身既没有味道,也没有气味,而是从它们里面和之间的液体中获得味道或气味;因此,如果你挤出这些汁液,它们就成了死的纤维丝。如果生命被拿走,身体器官也一样。

人凭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而变得理性,这一点从他思维的分析过程明显看出来;他出于同样的原因而变得道德,这一点从他行为的优雅和举止的得体明显看出来。他凭通过天堂从主接受流注的官能而拥有这些,天使天堂是智慧与爱、因而理性与道德的真正居所。从这些事可以看出,在人里面结合的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使得他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他死后以一种既相似又不相似的方式生活,原因是,那时他的灵魂会穿上一副实质身体,就像在世上穿上一副物质身体一样。

许多人以为,心智的感知和思维因是属灵的,故无需外物或赤裸裸地并且不通过有机组织形式流入。然而,做这种梦的人没有看到头部的内层,在那里,感知和思维就在自己的起始中;他们不知道脑在那里,而脑是由灰质和白质,连同腺体、脑室、隔膜,以及把它们都围绕起来的脑膜和脊膜交织构成的;他们同样不知道,一个人的思维和意愿是理智的,还是疯狂的,取决于所有这些器官是处于健全的状态,还是处于扭曲的状态;因此,他的理性和道德取决于其心智的器官结构。因为没有用来接受属灵之光的有机组织形式,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人的理性视觉,就是理解力,或说人的理性视觉,即理解力就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就像没有肉眼,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属世视觉,或说属世视觉就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其它例子也一样。

婚姻之爱 #478

第21章 通奸及其

第21章 通奸及其种类和等级

478.仅凭外在表象判断通奸,没有人知道它包含什么罪恶,因为它表面上和婚姻一样。当有人提及内在,并且这类外在判官被告知,外在从内在获得其良善或邪恶时,他们会对自己说:“何为内在?谁能看到它们?这不是攀升到人的理智范围之上了吗?”这种人就像那些把一切伪善当成纯正的自发良善,或凭谈吐的文雅判断一个人的智慧之人,或那些凭所穿的华服和所驾的豪华大马车,而不是凭内在品质判断人的人,这种事本应凭他对良善的情感来判断。同样,这就像只是看一看,摸一摸,而不是尝尝它的美味并了解它,就来判断一棵树的果子或可食之物。这就是凡不愿觉察人的内在之人所行的事。当今许多人的疯狂和愚蠢即源于此,因为他们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甚至将婚姻和通奸放到同一张床上,也就是说,使它们变得完全一样;而这么做,仅仅由于它们表面相似。

以下经历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事实的确如此。一些天使召集数百名在欧洲界以聪明、学问和智慧著称的灵人,问他们婚姻与通奸有何区别,并要求他们运用属于其理解力的理性。经过深思熟虑,除了十人外,所有人都回答说:“唯有世间法律为了某种利益的缘故才能作出区分。这种利益虽是已知的,但仍能通过司法裁量被调整。”然后,天使问他们是否看到婚姻中的良善和通奸中的邪恶,他们回答说:“并没有理性可理解的良善或邪恶。”当被问及是否看到任何罪时,他们说:“罪在哪里?不都是一样的行为吗?”听到这些答复,天使瞠目结舌,惊呼:“哦,这个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何等之大啊!”闻言,这数百名智者转过身来,彼此狂笑说:“这是粗俗吗?有什么样的智慧能使人信服:爱另一个人的妻子就应施以永恒诅咒的惩罚?”

然而,通奸是属灵的邪恶,因而是道德和文明的邪恶,与理性智慧截然对立;对通奸的爱出自地狱,并返回地狱;对婚姻的爱出自天堂,并返回天堂;第二部分关于“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的第一章(18章)已论证了这一点。不过,由于一切邪恶和一切良善一样,都有它们的范围和程度;根据范围,它们可划分为各个属或种;根据程度,可划分为各个等级,故为了在这两个维度上了解通奸,它们先被划分为种类,然后再划分为等级。这一切要按以下顺序来完成:

⑴通奸有三种:单纯通奸,双重通奸和三重通奸。

⑵单纯通奸是指未婚男子与有夫之妇,或未婚女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

⑶双重通奸是指丈夫与有夫之妇,或妻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

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

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

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

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

⑻二级通奸出于情欲;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虽能运用理解力,但由于突发事件当时无法运用的人。

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

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

⑾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重罪,并照着确认程度而被归罪于他们。

⑿四级通奸出于意愿;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视通奸为可允许和可接受的,并且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这个问题上运用理解力的人。

⒀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最严重的罪,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于他们,并作为有罪居住在他们里面。

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

⒂出于意愿意图的通奸和出于理解力确认的通奸会使人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⒃这种行为若持续下去,最终会使通奸者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

⒄尽管如此,他们仍拥有人类理性,和其他人一样。

⒅但他们处于外在时才运用这理性,处于内在时却滥用它。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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