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揭秘启示录 #953

953.启22:16

953.启22:16.“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物或异象,以及现在所打开的事物,这是真的。主在此之所以自称“耶稣”,是因为在基督教界,所有人都知道,曾在世上的主亲自显明了本书所描述的事物,以及现在所打开的事物。“差遣使者证明”表示来自主的证明,即证明这是真的。诚然,是一位使者或天使证明了它,然而,他不是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来证明的,这一点从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启22:20);这句话之所以是指证明这是真的,是因为“证明或见证”论及真理,真理为自己作见证,主就是真理(AR 6, 16, 490节)。“证明或见证”不仅表示证明这是真的,即:主向约翰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物,还表示祂现在已经显明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表示什么;“证明”尤其是指这一点,因为经上说“祂在众教会将这些事证明”,也就是说,包含在约翰所看到并描述的事物中的含义或事物都是真的,因为“证明或见证”论及真理,如前所述。“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表示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因为此处所指的是那里的众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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