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11.“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表示然而,他们还拥有宗教和照之的敬拜,也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或主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因而是指宗教的一切(参看AR 81节)。因此,它在此表示他们拥有宗教和照之的敬拜。此处“信仰”不是指存在于当今教会中的信仰,而是指神性真理,因为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在天堂,“信仰”不是指别的东西,在圣言中,“对神的信仰”也不是指别的东西。正因如此,在希伯来语,“信仰”和“真理”都是同一个词来表达的,被称为“Amuna或emuna”(译注:意为“信心”或“信实”,强调对神的忠诚和信任)。由于“对神的信仰”是指神性真理,而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所以很明显,“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是指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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