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揭秘启示录 #122

122.“石上写着新

122.“石上写着新名”表示他们将以这种方式拥有他们之前所没有的一种品质的良善。“名”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可参看AR 81节),故在此表示良善的品质。良善的一切品质都来自与它结合的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没有酒和水的饼和食物,它们不滋养人;这种良善也像没有汁液的果实。它看上去还像剥去叶子的树木,上面只挂着秋后残存的一些枯果。主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凡祭物必用盐腌。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咸味,可用什么来调和它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马可福音9:49-50)
“盐”在此是指对真理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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