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6

Faith46.这些

Faith46.这些荒谬之处之所以没有被看到,是因为他们说服人们相信信仰是盲目的,并利用这种观念来关闭人们的眼睛,塞住他们的耳朵。关闭人们的眼睛,塞住他们的耳朵,也就是防止他们运用任何理解力来进行思考;那些对永生拥有某种观念的人就会相信你随心所欲所说的任何话,即便你说:神能发怒和报复;神能向任何人施加永恒的诅咒;神愿意因祂儿子的宝血而被感动施以怜悯,并将这宝血作为功德归算给人,好像它就是人的;祂愿意因着人只是如此思想就拯救他。再或者,人们会相信,一位神能与另一位具有相同本质的神讨价还价,把这些事强加于祂;以及其它类似的事。但请睁开你的双眼,拔掉你的耳塞,也就是运用理解力来思想这些事,你就会发现它们与实际真理大相径庭。

揭秘启示录 #584

584.启13:6.

584.启13:6.“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他们的言论,这些言论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源于圣言、藉以敬拜主的教会一切事物的谣言。“他开口亵渎”表示言论,它们都假话。“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讨论(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571,582节),在此表示谣言,因为接下来就是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这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祂的名”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因为敬拜照着圣言进行的(81节)。耶和华的“名”,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26)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2,14)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第二诫中不可亵渎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没有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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