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

Faith4.这就是

Faith4.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拥有对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天使因处于这种情感,故断然拒绝这一教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仰,并说:“不先看看某个东西是不是真的就去相信,怎会有这种事呢?”如果有人说,然而,我们必须相信,他们就会回答说:“你以为你是神吗,要我相信你?你以为我已经疯到要相信我在其中看不到真理的一句话吗?让我先看看它。”于是,这位教条主义者灰溜溜地走了。天使的智慧仅在于此:他们看到并理解他们所思想的一切。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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