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815

815.“因为这细麻

815.“因为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拥有生活的良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如刚才所述(AR 814节)。“义行”表示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AR 668节)。“圣徒”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AR 173, 586节)。“义行”是指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这是因为没有人能被称为义,除非他照真理生活。事实上,在属世意义上,凡照着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正确生活的人都被称为“义”;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只有照着神性律法正确生活的人才被称为“义”,神性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人若以为自己是义人,因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却没有他当照之生活的真理,就大大受骗了;因为人若不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不能被改造和重生,从而变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这从天上的天使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越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他们所穿的衣服看起来就越明亮;原因在于,他们享有更明亮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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