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416

416.“大声说,祸

416.“大声说,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已经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诅咒状态表示最深切的哀悼。“祸哉”表示对某人的邪恶,因而对他的不幸状态的哀悼;在此表示对下一章及后面所论述的那些人的诅咒状态的哀悼。“祸哉!祸哉!祸哉”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因为重复三次,或增至三倍构成最高级,“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和完全(AR 505节)。“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拥有圣言,并由此认识主的教会中的人;“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R 285节)。“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检查并显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和生命的状态,所哀悼的是这些人的状态。在以下经文中,“祸”表示为他人现在或将来的灾祸、不幸或诅咒而哀悼;马太福音:
法利赛人和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6, 23, 25, 27, 29)
路加福音:
出卖人子的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又:
那绊倒人的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以赛亚书:
那些使房屋连接房屋的人有祸了。那些清晨早早起来追求烈酒的人有祸了。那些牵罪孽的人有祸了。那些称恶为善的人有祸了。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的人有祸了。那些勇于饮酒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8, 11, 18, 20, 21, 22;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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