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31.“见有大地震”表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当中完全改变,以及恐惧。“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因为“地”表示教会(285节);由于在灵界,无论在何处,当教会的状态堕落,发生改变时,就会看到地震,并且由于这预示着他们的毁灭,所以便有恐惧产生。因为灵界的“陆地”看上去如同自然界的陆地(260节);不过,由于和灵界的所有其它事物一样,那里的陆地也是出于一个属灵的源头,所以它们照着其上居民当中教会的状态而发生相应变化;当教会的状态堕落时,它们就会震动发抖,甚至下沦,离其本位。当最后审判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这一切便会发生。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地震”、“震动”、“摇撼”或“战抖”是什么意思:
多处必有瘟疫、饥荒和地震。(马太福音24:7;马可福音13:8;路加福音21:11)
这论及最后的审判。
我发愤恨如火说,那日必有大地震,地面上各人都震动,诸山必倾覆。(以西结书38:18-20)
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的地震。(启示录16:18)
在万军之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我必使天震动,地也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地的根基也震动了,地大大震动,其罪过在它上头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战抖,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诗篇18:7)
大山在耶和华面前震动,磐石也倾覆。(那鸿书1:5,6)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0:10; 49:21;约珥书2:10;哈该书2:6-7;启示录11:19等)。不过,要明白,这些事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它们在这方面表示诸如前面所解释的那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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