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186

186.“我也必保守

186.“我也必保守你免去那将要临到全世界,试验住在地上的人的试炼时刻”表示在最后审判之日,他们将得到保护和保存,或保持安全。这些话是指在最后审判之日,对他们的保护和保存,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后来《最后的审判续》关于这个主题所写和讲述的看出来;从中明显看出,那些经历最后审判的人被引入试探,他们的品质被检查,那些内心邪恶的人被弃绝了,而那些内心良善的人得救了;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内心是良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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