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115

115.启2:15.

115.启2:15.“同样,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东西,就是尼哥拉派教义的人”表示他们当中也有些人行邀功的作为。“尼哥拉派的作为”是指邀功的作为(可参看AR 86节)。“别迦摩教会”是指那些将教会和救恩的一切都置于善行,丝毫不置于教义真理的人;在这些人当中,有些人就行伪善的作为,以及邀功的作为,但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因此,经上说“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又说“你也有执守尼哥拉派教义的人”;敬拜的一切作为要么是良善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伪善的;因此,此处说的是后两种作为,然后下一节经文说的是善行或良善的作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