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102

102.“你务要忠信

102.“你务要忠信至死”表示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直到虚假被移走,似乎被根除了。“你务要忠信至死”在属世意义上是指他们决不能背离忠诚,甚至直到生命结束;但在属灵意义上是指他们必须接受并承认真理,直到虚假被它们移走,似乎被根除;因为属灵意义适合那些在灵界的人,对他们来说,死亡是不存在的。因此,“死”在此是指他们试探的结束。之所以说直到它们似乎被根除,是因为与人同在的邪恶和虚假不是被根除了,而是被移走了;当被移走时,它们似乎被根除了,因为当邪恶和虚假被移走时,人就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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