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50.启22:13.“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因为主是天地之神,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祂造的,由祂的圣治掌管并照着圣治成就。这些话表示这些和更多的事(可参看AR 8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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