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42.启22:6.“他对我说,这些话是可信的、真实的”表示为叫他们可以肯定地知道这些事,因为主自己经证明并说了,这一点从前面(AR 886节)的解释也明显看出来,那里有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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