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揭秘启示录 #93

93.“死过又活着的

93.“死过又活着的”表示祂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然而在这人身方面,也唯独祂是生命,永生唯独来自祂。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可参看前文(AR 58-60节),那里解释了它们。之所说这些和刚才的话,是因为由该教会来描述的那些人的主要错误是,他们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而不靠近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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