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揭秘启示录 #35

35.“为神的圣言,

35.“为神的圣言,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表示为了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可以从心里,因而在光中被接受,也为了主的人身可以被承认为神性。前面(AR 6节)解释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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