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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