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只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
Faith13.刚才说了什么是信,现在说说什么是仁。就其起源或初始而言,仁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于良善热爱真理,所以对良善的情感会产生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它产生对真理的承认,也就是信。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对良善的情感就逐渐取得形式或显现,并变成仁。这就是仁从它的起源,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通过信,也就是对真理的承认,到它的最后目的,也就是仁的逐步发展。最后的目的就是行动。由此可见,爱,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如何产生信(信与对真理的承认是一回事),并通过这信产生仁(仁与通过信作工的爱是一回事)。
215.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他们当中那些如此行的人被主所爱,然后不能不被引入试探,以便与自己争战。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凡我所爱的”是指那些向主“买火炼的金子”,并用“眼药擦眼睛,使自己看见”的人。经上说“我就责备管教”他们,这句话是指在虚假和邪恶方面的试探:“责备”是指虚假方面的试探,“管教”是指邪恶方面的试探。此处论述的这些人不得不被准许进入试探,因为不经试探,反对神性真理的否定和确认就无法根除。试探就是与人的自我里面的虚假和邪恶,因而与人的自我的属灵争战。至于何为试探,它们从哪里发出,会产生什么好处,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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