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51

951.启22:14

951.启22:14.“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他们的权柄可以在生命树中,也可以从门进城”表示永恒的幸福在等待着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以便通过爱,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并通过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他们可以在祂的新教会中。“有福的”表示那些拥有永生幸福的人(AR 639, 852, 944节)。“遵行祂诫命”表示照主的诫命生活;“他们的权柄可以在生命树中”表示以便通过爱,也就是为了主,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稍后所示;“从门进城”表示他们可以通过关于主的知识或认知而在主的新教会中。新耶路撒冷城墙的“门”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899—900, 922节)。由于每门是一颗珍珠,所以“门”主要表示关于主的知识或认知(AR 916节),“城”或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及其教义(AR 879—880节)。

“他们的权柄在生命树中”表示以便通过爱,也就是为了主,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这是因为“生命树”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R 89, 933节);在这树中的“权柄”表示来自主的权柄或能力,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此处和“与主一同掌王权”(AR 284, 849节)所表相同。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就处于一切权柄或能力,以至于凡他们所愿的,他们都能成就: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如果你们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那么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5, 7)

在其它福音书中,类似的话论到这种权柄或能力(即马太福音7:7; 马可福音11:24; 路加福音11:9, 10);事实上,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

耶稣说,你们若有信心,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投在海里;也必成就。无论你们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马太福音21:21, 22)

这些话描述了那些在主里面之人的权柄或能力;这些人不想要,从而不会求不是来自主的任何东西,凡他们从主那里所愿和所求的,都必成就,因为主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你们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天上的天使就拥有这种权柄或能力,以至于只要他们想要某种东西,就会得到它。然而,除了有用的东西外,他们不想要任何东西,他们貌似出于自己想要这种东西,但仍是出于主想要的。


诠释启示录 #293

293.启4:11.

293.启4:11.“说,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拯救都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主啊,你是配得的”、“荣耀,尊贵”,以及“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主啊,你是配得的”是指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AE 288节);“权柄”或能力是指拯救。此处“权柄”或能力表示拯救,是因为一切神性能力或权柄都视拯救为目的;事实上,人凭神性能力或权柄被改造,后来被引入天堂,在那里躲避邪恶和虚假,并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唯独主能做到这一切。那些为自己索取这种能力或权柄的人完全不知道拯救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改造,也不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为自己索取主的权柄,就是索取凌驾于主自己之上的权柄,这种权柄被称为“黑暗的权势”(路加福音22:53)。

论及主的权柄或能力主要关注拯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你曾赐给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

同一福音书: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又: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马可福音:

他们对祂的教义感到很惊奇,因为祂教导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马可福音1:22)

路加福音:

祂用权柄和能力吩咐污灵,污灵就出来。(路加福音4:36)

这一点也可见于其它许多经文。此外,主拥有管理一切的权柄,因为祂是独一神;但人类的拯救是权柄的首要目标,因为众天堂和世界都是为人类而被造的;拯救就是对发出的神性的接受。

“主啊,你是配得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是因为“你是配得的”表示祂拥有功德。主的功德在于,祂在世时征服地狱,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并荣耀祂的人身或人性,这一切都是凭祂自己的能力。通过这种方式,祂拯救了人类中所有信祂的人,也就是所有遵行祂诫命的人(约翰福音1:12, 13)。此外,在圣言中,这种功德被称为“公义”,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由此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关于这种功德,或主的这种公义,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 294节),以及该书(300–306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内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