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8.启21:12.“有墙既大又高”表示字义上的圣言,新教会的教义来自字义。当“圣城耶路撒冷”是指教义方面的主的新教会时,它的“墙”只是指字义上的圣言,教义来自字义;因为字义保护隐藏在里面的灵义,就像城墙保护一座城及其居民一样。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之圣经篇》(27-36节)。字义是守卫,免得内在神性真理,即灵义的真理受到伤害(AR 97节)。教会的教义要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确认或证实(AR 50-61节)。它被称为“既大又高的城”,是因为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大”论及良善,“高”论及真理,如前所述(AR 896节)。
“墙”表示保护之物;在以下经文中,当论及教会时,“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墙上设立了守望的人;提耶和华的,昼夜必不静默。(以赛亚书62:6)
又:
他们要称你为耶和华的城,为以色列圣者的锡安;你必称你的城墙为拯救,称你的城门为赞美。(以赛亚书60:14, 18)
又:
耶和华要作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她中间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
以西结书:
亚发人在你四围的墙上,歌玛底人把自己的盾牌悬挂在你四围的城墙上;他们使你全然美丽。(以西结书27:11)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耶利米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来回奔跑,看看有没有寻求真理的;你们要上她的墙,把它们扔下来。(耶利米书5:1, 10)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定意拆毁锡安女子的城墙,祂使外郭和城墙都悲哀,它们一同衰败,律法和先知不复存在了。(耶利米哀歌2:8, 9)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跑来跑去,蹿上墙,爬上房屋,从窗户进入。(约珥书2:9)
这些话论及对真理的歪曲。诗篇:
恶人在城里,在城墙上昼夜绕行,毁坏在他们中间。(诗篇55:10, 1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2:5; 56:5; 耶利米书1:15; 以西结书27:11; 耶利米哀歌2:7)。“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大量论述了城墙、城门、根基和尺寸。原因在于,“城”所表示的新教会的教义只来自圣言的字义。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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