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90

890.启21:7.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一切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即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在此是指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从而战胜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是战胜魔鬼,因为“魔鬼”是指一切邪恶;“承受这一切为业”表示进入天堂,然后享受那里来自主的良善的所有权,从而作为儿子和继承人而拥有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 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AR 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即启21:3),经上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被称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因此,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 13:33; 21:5)。


诠释启示录 #467

467.“权能、力量”

467.“权能、力量”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这从“权能、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权能、力量”是指全能,但“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论及神性真理,“力量”论及神性良善;因此,“权能、力量”这两者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AE 338节);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主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全能(也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28–233节)。经上提到“权能”和“力量”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否则,只提其中一个就足够了;这也适用于其它许多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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