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一切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即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在此是指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从而战胜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是战胜魔鬼,因为“魔鬼”是指一切邪恶;“承受这一切为业”表示进入天堂,然后享受那里来自主的良善的所有权,从而作为儿子和继承人而拥有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 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AR 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即启21:3),经上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被称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因此,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 13:33; 21:5)。
319.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这从“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的“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坐宝座的右手”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也可参看前文,AE 297, 298a,b节)。由此可知,“祂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神性人身。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还因为这就是此处所论述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话可以看出来,即“羔羊有七角七眼”;“七角”表示全能,“七眼”表示全知(参看刚才的内容,AE 316a,b, 317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AE 314节)。全能和全知属于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AE 10, 26, 32, 49, 52, 63, 77, 82, 97, 113–114, 135, 137, 151, 178, 200, 205e, 209, 254, 297, 3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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