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一切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即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在此是指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从而战胜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是战胜魔鬼,因为“魔鬼”是指一切邪恶;“承受这一切为业”表示进入天堂,然后享受那里来自主的良善的所有权,从而作为儿子和继承人而拥有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 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AR 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即启21:3),经上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被称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因此,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 13:33; 21:5)。
24.每个人都会下意识地将一群人视为一个个体;因此,一说国王是头,臣民是身体,而某人在这总身体,也就是王国中有一个位置,他当即就能明白是什么意思。政治体是这样,属灵的身体也是这样。属灵的身体就是教会;它的头就是神-人;由此明显可知,被视为一个人的教会若不将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思想为一位神,而是思想为数位,将是何模样?这样的教会看上去就像一个身子数个头,因而不像一个人,而像一个怪物。即便有人说这些头有一个本质,因而一起构成一个头,由此唯一能想像到的,要么是一个头、数张脸;要么数个头、一张脸。如此构成的教会从整体来看,就显得奇形怪状了。而事实上,一神是头,教会是身体,它按照头的指令,而非凭自己行动,这和人的情形一样。正因如此,一个王国只能有一位王,数个王会使王国四分五裂,而一位王就能将它凝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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