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得胜的”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被改造的人。由于写给七个教会的话描述了基督教会中所有能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并照之生活,因而能通过与邪恶和虚假争战被改造之人的状态,所以经上对每个教会都说,“得胜的”,如此处:
对以弗所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对士每拿教会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对别迦摩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启示录2:17)
又: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又:
对撒狄教会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又: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又:
对老底嘉教会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在这些地方,“得胜的”都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从而被改造的人。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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