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6.启20:12.“我又看见死了的人,小的大的,都站在神面前”表示所有在地上死亡,现在在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当中的人,无论状态和品质如何,都被主聚集在一起接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离世,或肉身死亡的人,下面会详述他们。“小的大的”表示一切状态和品质的,或说无论具有何种状态和品质的(AR 604节)。“都站在神面前”,也就是站在“坐宝座的”面前,表示到场并聚集在一起接受审判。在圣言中,“死人”和“死亡”所表相同,“死亡”具有各种含义;因为“死亡”不仅表示属世生命的灭绝,即死亡,还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即诅咒。“死亡”也表示对身体的爱或肉体欲望的灭绝,之后是生命的一个更新或新开始。“死亡”同样表示复活,因为人死后立即复活。“死亡”还表示被世界或世人忽视、不承认和弃绝;但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死亡”与“魔鬼”所表相同;因此,“魔鬼”也被称为“死亡”,并且“魔鬼”是指地狱,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就在那里;因此,“死亡”也是指使人成为魔鬼的意愿的邪恶。在接下来的两节经文中,经上在这后一种意义上用到“死亡”,在那里,经上说“死亡和地狱交出其中的死人”,还说:“死亡和地狱被扔进火湖里。”由此明显可知,“死人”在各种意义是指谁;“死人”在此表示所有离世,或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里的人。我们说在灵人界,是因为所有人死后都立即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有些人只在那里呆了一个月或一年,有些人则呆了十到三十年;那些被准许为自己建造伪天堂的人在那里呆了几个世纪;但如今人们在那里停留不超过二十年。那里有庞大的人群,他们在那里形成社群,就像在天堂和地狱一样;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前文(AR 784, 791节)。最后的审判施行在灵人界里的人身上,而不是施行在天堂或地狱里的人身上;因为天堂里的人已经得救了,而地狱里的人已经被定罪或受到诅咒了。由此可见,那些以为最后的审判将发生在地上,那时人们将在身体上复活的人受了何等大的欺骗,因为所有自世界最初被造以来曾活着的人都在灵界;所有人都穿着灵体,以至于在属灵的人们眼里,他们以同样的人类形式出现,就像自然界中的人在属世的人们眼里一样。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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