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6.启20:7.“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表示那些之前在低地被隐藏和保护的人被主提入天堂,新基督天堂通过他们增长了,所有确认信之虚假的人都被释放了。“那一千年完了”表示那些至今仍在低地被隐藏和保护的人被主提入天堂后。“那一千年完了”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之前的启20:4-6只论述了那些敬拜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之人的得救,“一千年”就是指这个时间间隔。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被告知他们从低地被提上去;然而,这一点从启6:9-1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们被看到“在祭坛底下”,“在祭坛底下”是指在低地;因此,他们在这里也被称为“神和基督的祭司”(启20:6,参看AR 854节)。这里也没有说,新基督天堂通过他们增长了,尽管这一点从论述新基督天堂的第14章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从那里所给出的解释所看到的(尤其AR 612, 613, 626, 631, 647, 659, 661节)。“撒但从监牢里被释放”之所以表示那些在教义上确认唯信的人要被释放,是因为那“龙”在此被称为“撒但”,没有像之前(启20:2)那样同时被称为“魔鬼”;作为“魔鬼”的“龙”是指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而作为“撒但”的“龙”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虚假的人(参看AR 841节);至于这一个和那一个的品质,可参看下一节。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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