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346.“权势,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全能唯独属于祂,直到永远。这从“权势”的含义清楚可知,“权势”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由于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尊贵,荣耀,权势”;因为“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31–232, 539节;以及AE 209, 333节)。此处最后提到“权势”,并且是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提到的,因为当论述主时,“权势”论及处于其完全的神性能力,它在终端处于其完全。神性在终端处于其完全,因而处于其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5897, 6451, 8603, 9828, 9836, 10099, 10548节;《天堂与地狱》,3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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