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286.“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表示无限和永恒者。这从“全能者”和“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者”是指祂是无限的,我们很快会论述到这一点;“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指祂是永恒的(参看AE 23节)。有两样事物只能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即无限和永恒;无限论及祂的存在,也就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永恒论及祂那来自这存在的显现,也就是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两者本身就是神性。宇宙就是从这两者中被造的;因此,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良善在各处都是一个事物的存在,真理则是由此而来的显现;但在宇宙万物中的这两者都是有限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主神”,因为“主”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耶和华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973, 9167, 9194节);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C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由此清楚可知,“全能者”表示无限者,“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永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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