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3.启20:3.“把他扔进深渊里,关起来,封上印,使他不得再迷惑列族”表示主完全移除了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并剥夺了他们与其余的人之间的一切联系,免得他们把其异端灌输给那些即将被提入天堂的人。“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虚假的人,如前所述(AR 842节)。论到那龙,经上说他被“捉”、“捆绑”、“扔进深渊里”、“关起来”和“封上印”,以此表示他被完全移除,他与其余的人之间的一切联系都被剥夺。他被“捉”表示他所指的那些人被聚集起来并阻留;他被“捆绑”表示他们被撤走,与灵人界中其余的人分离;他被“扔进深渊里”表示他们朝地狱的方向被送下去;他被“关起来”表示他们被完全移除;他被“封上印”表示与其余的人的联系被完全剥夺。
“龙”被完全移除一段时间,是为了启20:4-6所论述的那些被主隐藏起来的人可以从低地被提上来,免得他们在被提上来时,受龙的追随者迷惑;因此,经上也说“使他不得再迷惑列族”,以此表示免得他把其异端灌输给他们。这事之所以发生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是因为在那里,恶人与善人有交流或交往;在灵人界,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那里的善人通过与恶人的某种联系被测试,并在其品质和忠诚或坚定性上被检查和试验。他要“迷惑”的“列族”是指良善;“民族”是指那些在生活上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恶人(可参看AR 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他“把他扔进深渊里,关起来,封上印”表示主完全移除了那些处于信之虚假的人,剥夺了他们与其余的人之间的一切联系,免得他们把其异端灌输给那些即将被提入天堂的人。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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