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5.“这两个就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表示所有像他们那样的人,都被扔进了地狱,那里有对虚假的爱,同时有邪恶的欲望。“活活”表示像他们那样的。“这两个”,即“那兽和那假先知”,表示所有信奉唯信、内在邪恶的人,包括平信徒和神职人员,如刚才所述(AR 834节)。“烧着硫磺的火湖”表示地狱,那些处于对这虚假的爱,同时处于邪恶欲望的人就在那里。“湖”表示大量虚假,如下文所述。“火”表示爱,在此表示他们对虚假的爱。“火”表示好坏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AR 468, 494, 599节),在此表示对虚假的爱,因为经上说“火湖”。“硫磺”表示邪恶的欲望,和随之而来的虚假的欲望(AR 452节)。在下一章,类似的话论到“龙”和这两个,就是这些话: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即龙)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折磨,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20:10)
要知道,从远处看,这些人所在的地狱就像一个火湖,有着硫磺般的绿色火焰。但那些身处其中的人看不到这个现象;在那里,他们被关在他们的劳工房中,在那里彼此激烈争吵;有时如果他们不屈服,他们手里就会出现刀子,他们用刀子来威胁。正是他们对虚假的爱,连同邪恶的欲望,才造成了这种湖的表象。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
“湖”表示有大量真理的地方,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有大量虚假的地方,这一点可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湖”表示有大量真理的地方;以赛亚书:
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旷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干地必变为湖泊。(以赛亚书35:6, 7)
又:
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湖,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41:18; 诗篇107:33, 35)
又:
我要使江河变为洲岛,使湖泊都干涸。(以赛亚书42:15)
诗篇:
雅各的神叫磐石变为水湖,叫火石变为水泉。(诗篇114:7-8)
以赛亚书:
所有从灵魂之湖受雇的人。(以赛亚书19:10)
反面意义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必将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从巴别剪除,使她成为麻鳽的产业,又变为水湖。(以赛亚书14:22, 23)
启示录:
死亡和地狱被扔进火湖里。(启示录20:14)
又:
凡未发现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被扔进火湖里。(启示录20:15)
又: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