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5.启19:13.“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AR 166, 212, 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以字义为衣。“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AR 379, 653节);因此,“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神的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遭受暴行的,是字义上的圣言,而不是灵义上的圣言,因为这灵义不为人知;灵义若为人所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主即将建立一个新教会之后,灵义才被揭示出来。现在灵义不会被揭示给任何人,除非他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主的神性和圣言已经遭受暴行,这一点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主的人身不是神性,因此他们把主的一切都转给了自己;他们还认为,圣言只能由他们来解释;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解释第18章时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种宗教说服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同样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它把神学建立在被错解的保罗的一句话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的关于爱和仁,以及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明显,以至于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同样如此对待圣言。他们的宗教说服教导说,圣言只是为他们而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只是他们,不是其他人;即将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高举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通过这些观念和许多其它观念歪曲和玷污了圣言的一切。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就是这个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衣服”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此表示血的红色。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