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815.“因为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拥有生活的良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如刚才所述(AR 814节)。“义行”表示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AR 668节)。“圣徒”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AR 173, 586节)。“义行”是指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这是因为没有人能被称为义,除非他照真理生活。事实上,在属世意义上,凡照着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正确生活的人都被称为“义”;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只有照着神性律法正确生活的人才被称为“义”,神性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人若以为自己是义人,因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却没有他当照之生活的真理,就大大受骗了;因为人若不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不能被改造和重生,从而变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这从天上的天使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越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他们所穿的衣服看起来就越明亮;原因在于,他们享有更明亮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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