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八)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
SS76.教会来自圣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1—4节);教会的教义来自圣言(50—61节);与主的结合经由圣言而来(62—69节)。然而,可能产生质疑的是,对圣言的理解是否构成教会,因为有些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属于教会,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阅读它,或从讲道人那里听见它,对它的字义有所了解。但他们不知道圣言中这句或那句话当如何理解,其中一些人甚至不怎么重视。因此,有必要证明构成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对圣言的理解,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在教会里的人当中如何,教会本身就如何,或说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里的人当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对这一点的证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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