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20

820.启19:11

820.启19: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启示的圣言的灵义,以及由此揭示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主的降临。“看见天开了”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和那时的显明,如下文所述。“一匹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一匹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AR 298节);由于“一匹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而灵义就是对圣言的内在理解,所以“白马”在此表示灵义。这是主的降临,因为灵义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圣言唯独论述主,祂是天地之神,新教会唯独从祂那里存在,或说唯独源于主。主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有能力,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 马可福音14:61, 62; 路加福音9:34-35; 21:27; 启示录1:7; 使徒行传1:9, 11)
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就是当审判发生时,祂也说了这话。凡不越过字义思考的人都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将驾着天上的云与众天使并号声一同出现。然而,意思并不是这样,而是说,祂将出现在圣言中,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解释(AR 24, 642节)明显看出来。主明显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从灵义不仅清楚看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神性真理本身,祂是圣言的至内层,因而是圣言的全部;还清楚看出,祂自己就是那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此祂是唯一的天地之神;此外,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人身变成神性。
主所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的人身,是属世人身,祂若不通过在自然界的一个童女里面接受人身,就不能荣耀这属世人身,或将其变成神性,然后将祂自永恒所拥有的神性与这人身合一。这种合一是通过允许进入祂所取人身的试探(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受难),同时通过圣言的一切的应验而实现的;这种应验不仅是圣言在其属世意义上的一切的应验,还是圣言在其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的一切的应验;如前所述,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圣言唯独论述主。关于这些事,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揭示的。由于主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2, 14),并且圣言成了肉身,是为了祂可以应验它,所以很明显,主在“天上的云”中出现是指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R 24, 642节)。显然,所指的是主出现在圣言中,因为“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经上说,那骑在马上的,名为“神的圣言”,祂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启示的圣言的灵义,以及由此揭示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如今圣言的灵义被揭示出来,对此,在基督教界,以前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那里根据灵义解释了摩西五经中的两本书,即《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这一点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从头到尾,以及那里从《属天的奥秘》中所搜集的关于《圣经》的章节;此外还可见于对启示录的这些解释,其中,若没有灵义,甚至连一节经文也无法理解。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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