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8.启19:10.“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并祈求天上的天使,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神性事物;但他们就像弟兄与弟兄那样与人们,就是与那些敬拜主的人联系在一起,因此在与他们的联系中,唯独主要受到崇拜。“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和祈求天上的天使,唯独崇拜和祈求主。“我和你,并你那些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表示神性不属于一位天使,但他像弟兄与弟兄一样与人联系在一起。“为耶稣作见证”表示他以同样的方式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结合。下面我们会看到,“为耶稣作见证”表示这一点。天上的天使并不比世人优越,而是与世人同等,因此他们和世人一样,都是主的仆人;原因在于,所有天使都曾在世上生而为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是直接被创造的,这可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所写和说明的清楚看出来。天使在智慧上的确胜过世人,但那是因为他们处于一种属灵状态,因而生活在天堂之光中,不像世人那样处于一种属世状态,因而生活在世界之光中。不过,天使越智慧超群,就越承认他并不在世人之上,而是和他们一样;正因如此,世人与天使没有任何结合,而是与他们联系在一起。唯独与主才有结合。至于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使的联系如何通过圣言实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2-69节)。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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