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2.启19:7.“让我们欢乐鼓舞,让我们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灵魂和内心的喜乐,因而对主的荣耀,因为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是可能的。“欢乐鼓舞”表示灵魂和内心的喜乐。灵魂的喜乐是理解力的喜乐,或出于信之真理的喜乐;内心的喜乐是意愿的喜乐,或出于爱之良善的喜乐。经上提到这两者,是因为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AR 373, 689节)。“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称谢一切真理都来自主(AR 629节),以及承认主是天地之神(AR 693节),故在此表示荣耀,因为这涉及这两者,即这两个承认。“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因为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是可能的。所表示的可能是这一点,故经上说“羔羊”;“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R 269, 291节)。
当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才有可能,这几乎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在改革宗的基督教界,众所周知,教会因主与它的婚姻而为一个教会;事实上,主被称为葡萄园的主,教会是葡萄园;主也被为新郎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可参看AR 797节)。显然,当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才有可能;因为那时,父神与祂被承认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当承认这一点时,就不是为了子而靠近父;但那时,主自己被靠近,父神通过祂被靠近;因为父在主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如前所述。在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之前,主与教会的确有一个婚姻;但这婚姻只在那些靠近主,思想祂的神性,根本没有思想祂的人身是不是神性的人里面。在信仰上内心简单的人会这样做;而学识渊博的人很少有这样做的。此外,一个妻子不能有三个丈夫,一个身体也不能有三个灵魂;因此,除非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位神就是主,否则没有婚姻。
从这时候起,该婚姻才有可能发生,因为直到在灵界,巴比伦人通过最后的审判被分离之后,这种婚姻才完全可能;那些信奉唯信的非利士人或改革宗信徒,也是如此;由于前面论述了他们的分离,所以我们说:“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教会与主有一个婚姻,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不能哀恸。(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又: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人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14)
又: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出去迎接新郎;其中五个准备好了,与新郎一起去赴婚筵。(马太福音25:1-12)
此处,主是指祂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第13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说:
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3)
另一处: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蜡烛也要发光,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筵上回来。(路加福音12:35, 36)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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