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1

81.“曾为我的名劳

81.“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示他们为自己获得并教导属于宗教及其教义的事物的钻研和努力。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名”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由于祂在教会照着教义被敬拜,所以祂的“名”是指教义的一切,在普遍意义上是指宗教的一切。耶和华的“名”是指这些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涉及人品质的名字外,其它名字不会被赋予,而神的品质就是用来敬拜祂的一切。人若不知道圣言中的“名”具有这种含义,就只能理解为名字;而唯独名字里面并没有敬拜和宗教的任何东西。

因此,人若牢记“耶和华的名”的这种含义,无论它出现在圣言的哪个地方,凭自己就会理解它在以下经文中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 (以赛亚书12:4)

又: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我们只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 (以赛亚书43:7)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申命记5:11)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14, 18; 16:2, 6, 11, 15-16; 除此之外的其它许多地方)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不仅仅是“名”?

在新约中,主的“名”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10)

又: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又: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和永生。(马太福音19:29)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有许多人相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

又:

相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也是父的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约翰福音12:28)

马太福音: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6:9; 出埃及记23:20-21; 耶利米书23:6; 弥迦书5:4)

用于其他人的“名”表示敬拜的品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又:

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和其它地方)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示为自己获得并教导属于宗教及其教义的事物的钻研和努力。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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