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977.“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这从“应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得”,即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是因为他们歪曲圣言和教义的真理,这由“给他们喝他们所流圣徒和先知的血”来表示,因此,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因为根据秩序,各人的作为跟随着各人,并审判各人;故按照各人所行的向各人而行。因此,这就是此处“应得”或配得的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以高级和低级的管理他人财物者为例。这些人若通过诡计或以欺诈为借口暗中剥夺他们的国王,国家,或雇主的财物,就没有宗教信仰,因而没有良心,因为他们蔑视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视之为无足轻重。尽管他们常去敬拜的场所,或教堂,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出于圣言虔诚地说话;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并存在于他们的敬拜、虔诚或话语中,因为他们的内层充满偷盗、掠夺、抢劫和不义;只要这些邪恶在里面,从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道路就关闭;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邪恶。
而那些避开非法所得和欺诈性利润,因为它们违反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的财物管理者拥有宗教信仰,因而也拥有良心。此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因为他们为了诚实而出于诚实,为了公义而出于公义行动,而且满足于自己的东西,每当克制住欺诈,或说想起他们没有犯欺诈罪时,他们心情愉悦,内心快乐。他们死后受到天使欢迎,并被他们当作弟兄来接待,还收到大量财物。而邪恶的管理者截然相反;这些人死后被逐出社群,然后寻求帮助,最终被送入强盗的洞穴,在那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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