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06

806.“并且为在淫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诠释启示录 #20

20.“写信给七个教

20.“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从“七”和“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所有人。因为在圣言中,“七”表示开始和结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时间和一个完全状态,“一七或一周”也是如此(《属天的奥秘》,728, 6508, 9228节)。“七”因表示完全,故也表示所有,因为所有构成完全;事实上,就那些构成一个社群,在此构成教会的人来说,完全表示所有人;因此,当圣言论述巨大时,“七”表示完全;但当圣言论述众多时,“七”表示所有。在圣言中,“三”也表示完全和所有(这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但圣言在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会用到“七”,在其它情况下都用“三”(《属天的奥秘》,10127节);故此处用到“七”,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教会”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些真理构成与每个人同在的教会;事实上,那些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尽管生在教会之内,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这就是为何主的教会由所有系教会,也就是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构成,无论他们在哪里。教会和天堂一样在人之内,而不是在人之外;因此,一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就是一个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4节;《天堂与地狱》,53–54, 57节)。之所以也说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是因为这是一回事;事实上,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也就是说,人所信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信的一切都来自仁(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39节;以及《天堂与地狱》,364, 424, 482, 526节)。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当读到这些事物时,只以为“七个教会”是指后来提到名字的七个教会(启1:11);但所指的不是教会,而是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为这就是圣言的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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