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1.14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
55.众所周知,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所造的;因此,在圣言中,宇宙以及属于它的一切事物都被称为“耶和华手的工”。有些人认为世界整体上是从无中被造的,并且他们对“无”所持守的是一种绝对虚无的概念。然而,没有一物能从绝对虚无中产生,这是一个公认的永恒真理。因此,作为神的形像,因而充满神的宇宙,只能在神里面从神被造。因为神是存在本身,凡存在之物必出于那存在本身。从没有存在的无中创造有,这是完全矛盾的。
然而,在神里面从神被造之物并非神的延伸,因为神是存在本身,而受造物里面没有任何存在本身。如果受造物里面真的拥有任何存在本身,那么它将是神的一个延伸,而神的一个延伸就是神。
天使对此的观念如下:在神里面从神被造之物,就像对人来说,来源于他的生命的某种事物,但生命却从这种事物中抽离出来;该事物的性质虽与其生命一致,却不是他的生命。天使通过存在于其天堂中的许多事物证实这一点,他们说,这些事物在神里面,神也在这些事物里面;然就其存在而言,它们并非系神的神之物。天使用来证明这一点的许多事物,我会在下文作出说明,本节只提供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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