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4.“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现在有了来自主的救恩,因为现在由于主的神性权柄而有了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救恩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有了来自主的救恩;“荣耀、尊贵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有了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而有了对它们的接受(AR 249, 629, 692节)。“权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主拥有权柄或能力。经上照着字义说,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就像我们在其它地方也读到,祝福属乎主一样;但当按灵义来考虑时,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些事物因在主里面,所以也来自主;此处的灵义是,现在主把它们传达给天使和世人,或说现在它们存在于天使和世人里面,因为巴比伦人被移除和弃绝了,他们拦截、削弱和阻碍了来自主的那些事物的流注;这就像世上的乌云横亘在太阳和世人之间;因为正如这个世界的太阳之光因乌云的插入而被拦截、削弱和阻碍,天堂的太阳,即主的光因巴比伦人所插入的黑色虚假也是如此。情况完全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情况是属世的,那种情况是属灵的。在灵界,虚假看起来也像云,照着它们的品质而又暗又黑。这也是为何圣言的灵义,以及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真理不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前,而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后被揭示出来。因为通过最后的审判,巴比伦人,以及那些信奉唯信的改革宗信徒被移除了。他们的虚假就像乌云,横亘在主与地上的人之间,也像霜冻,夺走了属灵之热,即对良善和真理的爱。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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