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4.“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现在有了来自主的救恩,因为现在由于主的神性权柄而有了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救恩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有了来自主的救恩;“荣耀、尊贵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有了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而有了对它们的接受(AR 249, 629, 692节)。“权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主拥有权柄或能力。经上照着字义说,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就像我们在其它地方也读到,祝福属乎主一样;但当按灵义来考虑时,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些事物因在主里面,所以也来自主;此处的灵义是,现在主把它们传达给天使和世人,或说现在它们存在于天使和世人里面,因为巴比伦人被移除和弃绝了,他们拦截、削弱和阻碍了来自主的那些事物的流注;这就像世上的乌云横亘在太阳和世人之间;因为正如这个世界的太阳之光因乌云的插入而被拦截、削弱和阻碍,天堂的太阳,即主的光因巴比伦人所插入的黑色虚假也是如此。情况完全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情况是属世的,那种情况是属灵的。在灵界,虚假看起来也像云,照着它们的品质而又暗又黑。这也是为何圣言的灵义,以及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真理不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前,而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后被揭示出来。因为通过最后的审判,巴比伦人,以及那些信奉唯信的改革宗信徒被移除了。他们的虚假就像乌云,横亘在主与地上的人之间,也像霜冻,夺走了属灵之热,即对良善和真理的爱。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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