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4.“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现在有了来自主的救恩,因为现在由于主的神性权柄而有了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救恩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有了来自主的救恩;“荣耀、尊贵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有了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而有了对它们的接受(AR 249, 629, 692节)。“权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主拥有权柄或能力。经上照着字义说,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就像我们在其它地方也读到,祝福属乎主一样;但当按灵义来考虑时,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些事物因在主里面,所以也来自主;此处的灵义是,现在主把它们传达给天使和世人,或说现在它们存在于天使和世人里面,因为巴比伦人被移除和弃绝了,他们拦截、削弱和阻碍了来自主的那些事物的流注;这就像世上的乌云横亘在太阳和世人之间;因为正如这个世界的太阳之光因乌云的插入而被拦截、削弱和阻碍,天堂的太阳,即主的光因巴比伦人所插入的黑色虚假也是如此。情况完全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情况是属世的,那种情况是属灵的。在灵界,虚假看起来也像云,照着它们的品质而又暗又黑。这也是为何圣言的灵义,以及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真理不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前,而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后被揭示出来。因为通过最后的审判,巴比伦人,以及那些信奉唯信的改革宗信徒被移除了。他们的虚假就像乌云,横亘在主与地上的人之间,也像霜冻,夺走了属灵之热,即对良善和真理的爱。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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