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8.既然我们说,他们没有良善与真理的任何结合,因为他们没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在自己里面,那么这里就要说一说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权柄,该权柄与赦免罪和留下罪的权柄(约翰福音20:21-23)行如一体,他们声称自己作为彼得和使徒们的继任者有这种权柄。主对彼得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主要将祂的教会建造于其上的“磐石”所指的神性真理就是那时彼得所承认的,即: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6)
“天国的钥匙”,也就是凡这磐石,即主,“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是指主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如祂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因而是指拯救那些出于内心的信仰而处于彼得的这种承认之人的权柄。
主拯救人类的神性运作,是通过终端从最初进行的;这就是“凡他在地上所捆绑或释放的,在天上也要捆绑或释放”的意思。主用来运作的终端在地上,事实上在世人里面。因此,为了主自己可以在终端中,如在最初中一样,祂降世披上人身。主的一切神性运作都是通过终端从最初,因而既从在最初中的祂自己,也从在终端中的祂自己进行的,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217-219, 221节);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尔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全能者”(可参看AR 29-31, 38, 57节)。
若愿意,谁看不出,人的救赎就是主在人里面持续不断的运作,从他最初的婴儿时期一直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并且这是纯神性的工作,永远不可能赐予任何人?这项工作是如此的神性,以至于它是全在、全知和全能同时的工作,或说需要全在、全知和全能的结合;人的改造和重生,因而他的救赎,就是主圣治的全部,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从头到尾。
主降世本身的唯一目的是拯救人类。祂为此取得人身,移除地狱,荣耀祂自己,甚至在终端披上全能,这就是“坐在神右手边”的意思(路加福音16:19)。因此,还有什么比建立一种准许神性权威和权柄属于人,不再属于主的宗教说服更可憎的呢?并且根据这种宗教说服,只要牧师或神父说“我赦免了你”或“我将你逐出教会”,天堂就会打开或关闭;甚至只要他说“我赦免你的罪”,这罪,即便大罪,也会被赦免。世上有许多魔鬼,他们为了逃避世俗的惩罚,通过诡计和礼物寻求并获得恶魔般的罪行的赦免。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准许魔鬼进入天堂的权柄会被赐予?
前面说明(AR 790e节),“彼得”代表教会的信之真理,“雅各”代表教会的仁之良善,“约翰”代表教会之人的善行;十二使徒一起代表其一切事物方面的教会。从主在马太福音中对他们所说的话很清楚地看出,他们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
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这些话只能表示主将照着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审判所有人。如果这些话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说使徒们自己,那么大城巴比伦中所有声称自己是使徒们的继任者的人,可能会声称他们,从教皇,甚至直到修道士,都将坐在和他们自己人数一样多的宝座上,审判全世界所有人。
1.4神正是一位人
11.除了神是一位人外,所有天堂对于神没有其它观念。原因在于,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而构成天堂的,正是天使里面的神性。此外,由于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所以天使不可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思想神。同样的原因,凡与天堂联结的世人,当从内在思考,也就是在灵里思考时,也以同样的方式思想神。正因神是一位人,故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是完整形式的人。这是源于天堂的形式,天堂的形式在其最大和最小部分上都像它自身。
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可以看出: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59-87节);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203—204节)。从创世记(1:26-27)可知,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神还向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显为一位人。古人,从智慧人甚至到简单人,都想到神是一位人;即便最后开始敬拜多神,如在雅典和罗马,他们仍将这些神作为人来敬拜。
下面我引用之前出版的一部小作,来对此进行说明:(外邦人,尤其非洲人)只承认和敬拜作为宇宙创造者的一位神,承认并敬拜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非洲人,对于神都持祂是一位人的观念,声称人对神不可能有其它任何观念。当听说有许多人认为神是宇宙中心的某种云状物时,他们就问这种人在哪里;当有人说他们就在基督徒当中时,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被告知,这种观念起因于以下事实:在圣言中,神被称为“一个灵”;对于灵,他们没有其它概念,只会想到一点云雾;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不过,这些基督徒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的属灵观念是否就像他们的属世观念,结果发现它在那些从心里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里面不是这样的。我在基督徒当中听一位教会长老说,没有人能持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于是我见他被逐步带到越来越内在的各外邦民族那里,从他们那里又被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被带到基督天堂;所到之处,他们对于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现,除了神是一位人,也就是神性人身的观念外,他们对神并没有其它观念。
注:所引用的内容出自1763年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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