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7.“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声音”在此表示喜乐,因为这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新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新妇”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教会凭以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而对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而为教会。主被称为新郎,也被称为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也被称为妻子,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此而来,这一点可见于《婚姻之爱》这本小著。由于天上的婚姻是通过教会之人以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而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实现的,所以很明显,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他们没有与主的结合;相反,他们有与活人、死人的结合。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对统治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的爱之人来说,这种结合就像与魔鬼的结合,魔鬼就是这种爱,如前所述;靠近魔鬼,以便通过他来到神面前,是可憎的。
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他,就因新郎的声音欢欣喜乐。(约翰福音3:29)
施洗约翰这话是指着主说的。马太福音:
耶稣说,新郎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当中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
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天使说,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启示录21:9, 10)
又: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十个童女出去迎接的新郎(马太福音25:1-13)也是指主。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和喜乐或欢喜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新郎怎样因新娘而喜乐,你的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以赛亚书62:5)
又:
我的灵魂因神欢喜,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妆饰珠宝。(以赛亚书61:10)
耶利米书:
在这地方仍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说,我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 11)
约珥书:
让新郎从洞房出来,新妇从内室出来。(约珥书2:16)
耶利米书: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耶路撒冷街上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又: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全地因巴别王必然荒凉。(耶利米书25:10, 11)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看出这两节经文中的一系列事,即: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AR 792节);他们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任何属灵真理的思维(AR 793节);因为思维源于情感,并与情感一致;他们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寻求、探究和确认(AR 794节);他们又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AR 796节);最后,他们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AR 797节)。这些事也这样依次发生。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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